两学生涉管有TATP 向老师称“几好玩嘅”化学品
(星岛日报报道)明爱马鞍山中学的两名男学生涉于前年,将爆炸品TATP带回学校,校方发现后报案。两人分别被控管有爆炸品罪、无牌管有弹药共三罪。案件昨开审,训导主任梁伯安供称,听见中六男生指涉案化学物是在两星期前在旺角警署外的便利店,一个黑衣人给予的,对方指该物“好好玩”。中四男生则在警诫下表示,涉案物品是中六男生给他的,他并不想要,但不知该怎样处理。控方亦指,警方从中六学生电脑浏览纪录中,发现其中一人下载了有关当时社会事件的图片及影片,包括炸药炸弹的片段。
被告为十九岁中六生黎文光及十八岁中四生赵旭,同被控一项管有爆炸品罪,即于前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马鞍山管一个锡纸包载有四粒豌豆大小的粉末,而该些粉末为三过氧化三丙酮(TATP)。黎另被多控一项管有爆炸品及无牌管有弹药罪,被指于同日同地管有一个锡纸包载有八分一粒豌豆大小的TATP粉末,以及管有一发空包弹。
控方外聘大律师陈文慧开案陈词指,首被告当日在排队上课期间,走向化学老师张善恩并称带了一些“几好玩嘅”化学品回学校。及至中午张与学校社工一同到课室找首被告,首被告应要求交出锡纸包,并指里面装住的是TATP。同日下午约两时,张发现次被告拿着一个相似的锡纸包,次被告指里面装着茶叶。张随即通知了训导主任梁伯安,次被告在梁询问下改口指是“玩的东西”,“加水落去变冻好得意”。
校长其后在办公室室接见两被告,首被告表示他曾测试过该些化学物品,用火烧后只有“啪”一声。校方最后决定通知警方,警方到场后对两包粉末进行火燄测试,发现两者均为高性能爆炸药。次被告在警诫下称:“嚿嘢系黎文光同学畀我,佢话系烧咗会爆,杀伤力唔大嘅,我唔想要,所以攞喺手唔知点处理。”警方随后在首被告身上发现一粒金色弹药,经检验后证实为一发枪弹推动打钉工具的实空包弹。
化学老师张善恩供称,他初时并不知道何谓TATP,后来上网搜查才知道是爆炸品。提及对次被告的印象,张形容对方是一个勤力,以学业为重的学生,性格有时会比较火爆、偏激,但大多好快平复,其操行没有问题,是一个服从的学生。张另指次被告自中三起没有再接触科学或化学相关学科,“佢唔应该会喺学校入面学识(爆炸品)”。但张同意次被告当日的表现从容、不闪缩,不似知道锡纸内装着爆炸品。
校长蔡子良则供称,他得知事件后召见两被告,用较为严肃的语气质问他们,指其行为会为学校带来危险,首被告情绪随即变得有些激动,次被告则低头不语。蔡在与校董会商讨过后决定通知警民关系科。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三四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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