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寿堂女总经理 涉580万公款为儿买楼
香港百年老字号天寿堂药行女总经理,涉嫌挪用五百八十万元公款,为同在公司任职销售经理的儿子买楼。药行东主三年前以公司名义入禀,向两母子追讨物业和索偿,案件六日在高等法院开审。辩方质疑东主曾向女经理承诺以公款借贷予对方儿子买楼,如今却出尔反尔。东主反驳指自己仅同意负担物业首期,却无承诺“包底”,质疑女经理“系咪逼我借钱”。
两母子被告分别是女总经理张宝灵及其儿子胡志安,他们均在三年前事件曝光后离职。入禀状指,张于二○一四年十二月至二○一五年二月间,三度向儿子签发支票支付共六百零八万元,后来向公司归还二十八万元图作掩饰,让胡买入天水围慧景轩一个逾九百呎的单位,但遭药行第三代东主吴国柱查帐揭发。据了解,吴于三年前向警方报案,案件仍在调查中。
吴国柱六日出庭接受辩方盘问。辩方指称,吴于二○一四年十月同意向张宝灵借出公款,让即将结婚的胡志安买楼。吴国柱承认确有此事,但强调“佢讲过,但我无应承过”,仅同意为胡承担首期,以勉励他“畀心机啲工作”。
东主认非常满意表现
辩方指称公司于二○○七年前一直蚀本,一度欠下二百万元债务,直至张宝灵于同年入职后公司才转亏为盈。吴国柱否认公司欠债,但承认对张的工作表现非常满意,以致后来赋予她近乎无限权力以管理公司,又指派她管理公司帐簿。
吴国柱又承认,张宝灵与胡志安在公司是“非一般员工”,吴在一方面资助胡修读中药课程,胡在另一方面多次到吴位于铜锣湾的寓所照顾他和修理家电等。吴坦言由于长居美国,二○一三年时并不知悉胡入职,但又担心“喺佢老母面前炒佢鱿鱼”会“激嬲佢妈妈”,故无对公司聘用胡提出异议。
辩方质疑吴国柱作为公司唯一董事,只埋首于自己在美国的艺术工作,却对公司财务不闻不问。吴解释公司财政由外聘会计师行全权管理,不代表其工作态度茍且。
辩方又质疑,吴定居美国后要求初入职的张宝灵汇款予他的家庭以维持生计,但由于公司存款不足,逼使张自掏腰包供养吴家。吴否认受人供养,但承认一直以天寿堂利润供养家庭。
本报记者黄梓生
香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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