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状电邮法官赞被告 教友追物业案换人重审
本报记者黄梓生香港报道
高等法院五日发生女大状“私讯”法官影响审讯事件。圣公会诸圣座堂退休牧师被指向女教友“呃食呃住”,骗得对方提供跑马地物业予其夫妇自住,并借钱予小姨解财困,遭女教友入禀追讨物业。
审讯经传媒报道后,有与案无关的女大状五日凌晨一时突然向主审法官发电邮,称赞牧师是好人、欲法庭保护教会声誉云云,法官最终决定本案需由另一法官重审。有执业大律师直言“此风不可长”。
据了解,发电邮者为女大状曾昭珍。据网上资料,曾自九四年起执业,主打民事和商业案件,与主审本案的暂委法官林定国出自同一律师楼Parkside Chambers。据悉,曾在律师楼只是“挂名大状”,并无自己房间,已多年未有出庭打官司。曾昭珍曾任诸圣中学校董,现为诸圣座堂特选座堂牧区议员。本报五日致电曾的律师楼查询,职员指曾五日未有到律师楼,著记者留下联络方法,唯至截稿前未有回复。
案件三名被告依次为圣公会诸圣座堂退休牧师曾继才、曾的妻子刘侠英和小姨刘侠贤。曾继才被指在退休后以不同借口,诱使原告人黎骁敏为他两夫妇供住供食,并将一个跑马地物业转至牧师名下。曾继才辩称,涉事物业是原告人给他的赠礼。
曾继才五日原定继续作供,唯林官于五日凌晨一时在私人邮箱收到女大状电邮。女大状解释曾继才多年前身陷财困,向教会申请免息贷款又被拒,终获原告善意相助,赠楼一事完全出于原告好意。女大状又自责未有为曾牧师付出更多,担心本案损害教会声誉,希望“寻求法官阁下的智慧”,又谓双方需要的不是公义而是和解。
林官征询控辩双方意见后,在“少许不情愿”下接纳原告方的重审申请。林官特意以广东话向庭上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解释原因,他强调法庭须保障司法独立及公众对司法独立的观感,又要维持与讼人对法庭能独立判案的信心。林官不忘提醒双方已然长者,可利用案件押后的时间寻求其他方式解决纷争。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拒绝评论个别案件,但认为任何人都毋须且不应“提醒”法官:“每一个人如果写封信畀法官,叫佢用智慧去审案,会不必要地加咗压力喺法官身上。”他强调此举不但虚耗法庭时间和金钱,更可能招惹刑事调查“连累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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