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破外佣假结婚集团 四万元可居港“掘金”
本报记者李梓燊
香港报道
本报早前独家报道,指假结婚集团招揽港男做假新郎后,有香港不法集团另辟新客源,专门物色在港工作外籍女佣,收取每人四至十五万元费用,安排她们与港男假结婚,以骗取“受养人”身分留港,入境处追查后采取代号“追踪者”行动,首次捣破涉安排外佣假结婚集团,拘捕女主脑、骨干成员及外佣共三十七人,相信集团已运作三年,赚取逾二百万元。
入境处首次捣破专门安排女外佣假结婚留港的假结婚集团,拘捕三十七人。被捕十七男二十女(二十九岁至六十五岁),包括一名曾任保安员女主脑(五十五岁)、四名骨干成员、十七名受聘为假丈夫香港男子,及光顾集团的九名印度女佣、四名尼泊尔女佣及两名内地女子。
消息称,入境处在一七年三月调查一宗重婚案件时,揭发涉案男子与内地女子由一个集团安排假结婚,并获得集团女主脑在九龙一个楼盘展锁商场担任保安员的相片,随即展开代号“追踪者”行动,两个月内将女主脑拘捕,并在其住所内,检出大量涉假结婚文件,包括香港居民身分证及家庭佣工护照副本,内地结婚证书及帐簿租约等,并搜出手机及记忆卡,内有涉及假结緍人士通讯与资料。
入境处调查发现,该集团已运作三年,赚取的款项涉及二百多万元,女主脑透过多名朋友,通过手机通讯招揽“揾快钱”香港男子出任假新郎,他们每次假结婚可获二至六万元酬劳,内地女子与港男假结婚,每人须向集团支付七万元。
集团女主脑利用一名懂印度及尼泊尔语的香港女友人,由她物色在港打工的印度及尼泊尔女外佣假结婚,收取她们每人四万至十五万元费用,骗取“受养人”身分,以便在佣工约满后,继续留港自行寻找工作,赚取更高薪金,集团会先收四万元“首期”,余项可分期。
入境处发现该集团会以年龄相近男女配对,以避免惹人怀疑,又替“假夫妻”在时钟酒店等地拍亲密照制造假象,至今已有十三名光顾该集团的女外佣,获“受养人”身分留港工作,她们已在案中与其他涉案者一并被捕。被捕三十七人当中,十一人已被定罪判刑,入狱十至十八个月,另四人已定罪等候判刑,当中包括女主脑,八日就四项串谋诈骗及一项妨碍司法罪,在区域法院被定罪,本月底判刑。
一六年八月一日,本报曾独家披露有内地假结婚集团,以六万元酬劳在港招揽假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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