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岛毒案疑点重重 四港人判终身监禁
本报记者香港报道
四名港人前年在菲律宾苏碧湾海面,卷入渔船制毒及藏毒案,但案件疑点重重,他们经两年审讯一直否认指控,但当地法院在各方证明四港人清白下,十四日仍裁定四人藏毒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并罚款五百万披索(约七十四万港元),而制毒罪不成立。家属闻讯不断痛哭,形容为冤案:协助四人的立法会议员直指判决不公平,要求特区及中央政府介入。
菲律宾裁定四名港人贩毒罪成,判囚终身。该四名港人为梁树福、卢荣辉、陈国栋及郭锦华,十四日晨十时许,身穿囚衣扣上手铐,由执法人员押往奥隆加坡地方法院应讯,各人家属亦抵达法院听取判决;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派出助理,与中国驻菲大使馆人员旁听及陪伴亲属。
开庭后法官随即宣判,指四名港人藏毒罪名成立,但制毒罪名仍有合理疑点而不成立,判处四人终身监禁,并罚款五百万元披索(约七十四万港元),四人闻判后情绪激动,其中郭锦华当场痛哭,由犯人栏跌落地上,四人其后被带走,家人即场痛哭落泪。
法官不接纳毒品是插赃
辩方曾经呈上当日传媒拍下片段,质疑毒品并非从被告背囊搜出,亦有当地电视台职员出庭,证明四人清白。但法官在判词则指,当日缉毒警员口供明确及可信,过程有传媒在场,不接纳毒品是插赃,即使毒品只在梁树福背包找到,不等于同行各人可置身事外,法院相信四人密谋贩毒,故判处四人终身监禁。
事发于一六年七月十一日,涉事四港人受聘到菲律宾苏碧湾,准备驾驶一艘五十米渔船返回广东沙堤,当各人上船不久,当地警方即突击搜查。但奇怪是当地警方似乎胸有成竹,除菲律宾警察总长亲自带队外,更请来大批传媒到场才开始搜查。最后在一个背囊内搜出一包重四百七十克“冰”毒,及在船上搜出制毒工具,拘捕船上四名港人,控以制毒及贩毒罪,两年来四人一直否认控罪,而审讯法官声称接获死亡恐吓,要更换法官。
协助四人的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批评案件疑点重重。他指出,从当日电视台拍下片段所见,声称检获毒品的背囊,在第一次搜查时,内里物品全部翻出,均未见毒品,在场记者亦亲眼目击。但其后有人将背囊拿到船舱,再安排缉毒犬入内,即在背囊检获一包“冰”毒,此为极大疑点。
涂认为四人未获公平审讯,是不公义的,结果不能接受,家属决意上诉,希望中央政府及特区政府关注判案是否公道,并作出跟进。
保安局称一直了解及跟进
保安局回应称,入境处在事发后接获求助,已一直透过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及中国驻菲律宾共和国大使馆了解及跟进,大使馆人员亦有出席十四日审讯。入境处会继续与当事人的家属、公署和大使馆保持联系,亦会请大使馆尽快安排探视当事人,向他们提供所需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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