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胞妹忍泪作供 “一对脚伸出衣柜”
本报记者黄梓生香港报道
港龙航空空姐一三年被杀案,空姐前男朋友否认一项谋杀罪,案件二十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死者陈曼仪的细妹陈蔓祯忆述,在发现长姊倒毙房内衣柜当日凌晨,父亲独自到三姊妹睡房搜寻长姊的行李箱。突然父亲大叫:“吖,喺度啊!”她以为父亲发现行李箱,不料她从房门口斜望见到一对脚伸出衣柜,“大概都知道系我家姐”。她著父亲不要再碰任何东西,并以手机报警。她的母亲站在背后,顷刻崩溃大哭。报称无业的卅岁被告莫俊贤被控于一三年十二月四日,在荃湾荃威花园一个单位内,谋杀廿六岁港龙空姐陈曼仪。法官开审时提醒陈蔓祯,审讯期间控辩双方或会要求她回忆难过的往事,若她需要暂停可随时扬声。主控官程慧明于主问期间两次问陈是否需要小休,陈均镇静地回应说:“唔使”。陈作供期间强忍泪水,不时哽咽及以纸巾拭鼻。
陈蔓祯于庭上透露,死者在大学取得工商管理学位,陈蔓祯称呼她为“大家姐”。案发当日凌晨,陈接到长姊的同事来电,指长姊未有上班。陈一直以为长姊正外出工作,闻言后“觉得好唔妥,等咗几日都无消息”,于是上网查看长姊的更表。她以为长姊在十二月四日至七日均不用上班,后来发现更表上于七日一栏显示的“NS”字样代表“No Show”而非休假,便开始在屋内搜寻长姊的东西。陈首先到长姊的碌架床上隔搜寻,见到整张床有被铺盖著。她掀起被铺,发现长姊工作用的黑色高跟鞋、手袋和制服外套都在床上。她心想“对鞋喺张床上面系好唔正常嘅事”,认为事态严重,因此立刻叫醒父母。一家人随即搜屋,尝试找出长姊的行李箱,若行李箱在家,则表示长姊无上班。
陈又忆述十二月四日放工回家后,留意到房内两扇衣柜门左右倒置,父母却称无移动过衣柜门。她指衣柜内多放置大褛和袋,虽然两扇门倒置后难以推开,但她一家人不常打开该衣柜,而事实上两门倒置不大影响她取东西,所以她无即时处理。
主控官程慧明向陈展示多幅案发现场拍摄的照片,包括三张拍摄长姊遗体的照片。法官质疑控方无必要让证人看该些照片,控方同意并收起一张近距离拍下遗体的照片。
程其后转问死者男朋友的事情。陈指自己认识长姊的前任男朋友为被告莫俊贤,并见过他多于一次。案发后她才得悉长姊生前新结识了一名姓胡的男朋友,但她不认识该名姓胡男子。她称长姊“好早之前”已经想与被告分手,但因被告不断恳求不要分开,长姊才不能跟他分手。唯她理解的是,案发时被告并非长姊的男朋友。
控方又播放死者生前向港龙请假的录音,陈说长姊“把声有啲震,有啲惊,同平时有啲唔同”,法官随即再提醒陪审团,证人对于事主精神状态的意见不能作呈堂证供。陈其后谓长姊平时声线响亮,谈吐淡定流畅,录音中她却不时停顿唞气。辩方大律师柏伟利(Leslie Parry)盘问时质疑,一般情况下若雇员“诈病”,他拨电请病假时声线是否大多都缺乏信心,陈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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