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共68人 一审量刑低 遗孀表尊重 夜店杀警案再审 33人加重判刑
本报讯
震惊社会的台北市信义区夜店薛贞国杀警案,一审将66名被告分别判刑2月至13年不等,其中“富二代”曾威豪、刘芯彤夫妻各判8年半、9年;高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对被告的量刑不当,以曾与薛2人从不认识,竟纠众活活将薛打死,29日将他改重判10年、刘女仍判9年,另有被告从原本判刑8月,加重为7年半。
薛贞国遗孀对判决表示尊重,她相信被告都是愿意重新开始过日子,这些人都还年轻,让他们可以选择过自己的日子。《中国时报》报道,薛贞国同事庄瑞源更穿刑警背心到庭表示“天理昭彰”、“出事总是要还”,希望大家支持警察。
本案高院审理中追加两名被告共为68人,高院认定曾威豪等40人涉犯伤害致死罪、其余被告触犯聚众斗殴致死助势罪,刑度也加重;率众前往的主谋萧叡鸿加重改判12年,“黑二代”万少丞加重改判8年8月、“星二代”易宝宏也从8年改判9年。相较一审,曾威豪等33人刑度加重,另16人减轻。
得知儿子易宝宏量刑加重,易淑宽坦言感到意外,“我们当然要再上诉,我不是会护短的妈妈,哪怕儿子如果有杀人,该枪毙就枪毙,但儿子告诉我,他若有打人他会面对,他真的没打”。
她表示,曾提供监视器画面给法官,仍是这样的判刑结果,她和儿子尊重也坦然面对。2014年9月13日凌晨2点多,曾威豪及女友刘芯彤在信义区SPARK夜店消费,曾因酒醉与安管人员冲突后,2人打电话给萧叡鸿抱怨,萧为替2人出头,纠集人马到夜店理论。
萧等70多人前往SPARK,刑警薛贞国获报前往查看并表明警察身分,因责备曾等人吵闹行为,引起不满,除出手殴打薛,还高喊“杀死他、拖出去”,薛遭痛殴致死。
北院依杀人等罪判决被告有期徒刑2月至13年不等,高院审理期间有54人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承诺赔偿金额高达3951万元,但实际只收到1/3,其中曾威豪承诺赔偿500万,至今已赔偿340万最高。
高院认定,68名被告各触犯伤害致死及聚众斗殴在场助势罪,考量被告犯罪的动机、生长背景、犯罪参与程度,最重要是增加对被害人及其家属和社会影响,将被告各处判刑2月到13年不等刑期。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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