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2019-05-17 21:44:39

草案或違《基本法》 面臨覆核挑戰

民建聯私人條例草案下周一在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討論,預計最快十月可在大會辯論。不過,《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列明,港府承認的專業團體可自行審核和頒授專業資格,有醫委會成員質疑草案收回醫委會權力或違反《基本法》,面對被司法覆核的風險。提出草案的民建聯議員蔣麗芸表示不擔心面對法律挑戰,「相信任何專業利益不能凌駕大眾利益之上」。
《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繼續承認在特別行政區成立前已承認的專業和專業團體,所承認的專業團體可自行審核和頒授專業資格。」本身為律師的醫委會委員林志釉認為,民建聯的建議可能會被司法覆核,甚至遭法庭推翻。他解釋,有關草案是希望立法會修例,只要海外醫生符合特定條件,毋須考核執業試便可獲「正式註冊」,立法會變相取代了醫委會釐定考核海外醫生的角色。提出私人條例草案的蔣麗芸表示,不擔心方案遇上法律挑戰,「相信任何專業利益不能凌駕大眾利益之上」,不認同方案的人士亦可提出不足之處。醫學會會長何仲平亦指,草案可能引起司法覆核爭議,但相信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時,會釐清法律問題,現階段不會主動提出司法覆核。草案下周一在衛生事務委員會討論,獲得律政司法律草擬專員簽發的證明書後,便會在憲報刊登及提交至立法會,之後再展開三讀程序。
《基本法》附件二規定,立法會議員個人提出的議案須獲功能組別及地區選舉各過半數議員支持通過。若議案獲得通過,再經行政長官簽署便會按憲報公布日或指定日期生效。本報記者朱海棋香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