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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 22:36:03

兩宗電子轉賬匯錯人 涉5700元銀行拒受理

電子轉賬(Interac-transfers)匯錯給別人的事件再次發生,最近在多倫多便發生了兩宗,涉及金額近6,000元,同樣地,銀行對投訴不作受理。

多倫多居民吉布森(Kestrel Gibson)表示:「這不是騙案,這不是騙子,這只是我犯了一個錯誤。」

吉布森計劃將3,000元,從銀行賬戶中,匯到另1個賬戶,但她不小心將3,000元匯到1個舊電話,這個電話已經屬於其他第三者。她表示,由於該人有設置自動收款服務,故自動收到這筆3,000元匯款。

吉布森表示:「因為我有電話號碼,我致電給她,她亦接了電話,但聽了我的說話後,她便掛斷了,之後,她再沒有接聽我的電話」。

電子轉賬須確保資料正確

另外,多倫多居民赫弗南(Tim Heffernan),由於向會計師支付2,700元服務費,但不小心將金額匯錯予7年前有業務往來的收款人名單中的其中1人;他解釋,因為名字十分相似。

赫弗南表示:「我對犯錯感到十分沮喪,我立即意識到這是1個錯誤,匯給了錯誤的人」。

電子轉賬就像發送現金,故此,用戶在點擊發送前,必須確保資料正確。

Interac副總裁卡爾(Anurag Kar)表示,用戶必須仔細檢查發送給誰人,是否準確,以及是否屬於自動存款驗證合法名稱,這是最佳辦法。

卡爾表示,任何透過電子轉賬服務而出現的錯誤,都應該向有關銀行報告。

他表示,第一步是聯絡所屬銀行,銀行可以調查匯款過程中發生了甚麽事。

就赫弗南的案件中,自動收到錯誤匯款的人,最終向他退回2,000元,但保留700元;赫弗南希望他可寄回餘下的700元。

至於吉布森,她已向銀行報告事件,但銀行方面拒絕處理及退回該筆錯誤匯出的金額。

CTV聯絡吉布森的銀行後,該銀行表示會再次審查吉布森的個案。

吉布森表示,最終可能會到小額錢債裁判法院作出申訴;她表示:「那是我辛苦賺來的錢,我想拿回來」。

 

■吉布森表示:「那是我辛苦賺來的錢,我想拿回來」。CTV

■赫弗南最終收回2,000元,但他仍追討餘下的700元。CTV

■卡爾表示,都第一時間應向有關銀行報告。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