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2022-05-22 01:07:13

假借「旅宿」出租住宅 地產公司遭罰款一萬

溫市有地產公司涉嫌假借「旅宿」的名義出租住宅單位,並要求租客簽署帶有不實條款的租約,遭當局罰款1萬元。

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溫市A計劃地產公司(Plan A Real Estate Services)涉嫌以「帶家具的度假或旅行住宿」的名義出租住宅單位,並在有關租約中寫有「《省住宅租賃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不適用於本合約之條款,或對這些條款的任何增補、更改或補充。」

省住宅租務審裁處((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上月勒令該公司執行董事馬吉亞(Anoop Majithia)於6月20日前繳付5,000元罰額,理由為「對一不具名租客造成困惑」;加上就其他多個違規事項的額外5,000元罰額,共罰款1萬元。

若再犯每日罰5,000元

此外,如當局日後發現該公司再犯,將對其處以每日5,000元的罰款。

據日前發布的相關處罰通知指,該公司已至少與租客簽署152份違反《省住宅租賃法》的租約。

監管執法部門(Compliance and Enforcement Unit)署理總監馬迪亞(Richard Maddia)表示,業主憑空捏造對自己有利的條款,並不能使其逃避法律責任;又指假「旅宿」之名行住宅之實的做法,違規之餘亦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據該份處罰通知顯示,當局於2018年就相關違規行為開展調查,並審查了該公司提供的207份租約,發現其中181份的抬頭為「帶家具旅宿租約」;唯當局細查後發現,當中152份租約不符合「旅宿」的定義,因而並不豁免於《住宅租賃法》的管轄。

當局又發現,該公司每次出租這些所謂「旅宿」,均會向租客收取押金;且租客均註冊有省水電公司(BC Hydro)的帳戶,而其個人財產亦受保。星島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