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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17:05:26

警員天車截獲攜槍客將其拘留 法官裁定侵犯權利 相關證供無效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一名法官裁定,警員在天車拘捕及扣留一名攜有槍械的男子時做漏了一件事,侵犯了對方的權利,因此不接納有關的供詞和證據。

法官邦德(Patricia Bond)裁定,大溫地區運輸警察(Transit Police)侵犯了一名攜帶槍械的男子的憲法權利,因此其證供及繳獲的槍械不能作為呈堂證據。

本月2日,兩名警員在天車截下了扎納塔(Mateo Zanatta)查票,在其背包搜獲槍械。

省級法院本周公布的裁決書內容指,札納塔的代表律師認為,警方對其當事人進行的扣留、盤問、搜身和隨後的逮捕均屬違法,因此對其背包進行搜查也屬違法。

裁決書顯示,札納塔當時向警員說:「給我開罰單吧,我沒有車票。」並表示自己很趕時間,要立刻離開。

警員詢問札納塔他是否正在受到宵禁或限制令限制,對方回答「是的」。警員表示要以違反限制條件為由扣留札納塔,並詢問他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以作核實。警員告訴他,如果查明違反條件情況輕微,會給他開罰單然後讓他離開。

問題在於,警員在表明拘留札納塔時,沒有按照法律要求發出警戒詞。警員解釋,這是由於當時列車在行駛中,車廂很嘈吵,他聽不清楚對方的說話,於是打算等到他們下車後才做。

然而,警員當時仍繼續與札納塔交談,詢問他因犯何事而被限制,札納塔回答是涉嫌刺傷他人而被控告嚴重傷人。

圖:Transit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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