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加國
2023-03-23 16:28:41

列治文3年前槍擊案 傷者被判鬧市持槍5年監禁 開槍者仍逍遙法外

 

【星島綜合報道】大溫列治文一名槍擊案受害人因持槍被判 5 年監禁,但開槍者仍逍遙法外。

事件發生2019年7月29日,涉事槍擊案的金尼爾(Robert James Patrick Kinnear)在列治文一家購物中心外遭到槍殺,據指當時發生槍擊案的地方是熱鬧的列治文購物中心(Richmond Centre)門外。

根據法庭資料顯示,警方抵達後發現金尼爾被槍擊,身體多處槍傷,文件寫道:「警方試圖幫金尼爾提供醫療護理幫助,但金尼爾拒絕警方拉低其褲子及內衣,當時解釋稱不想在公眾場合露體。」

但金尼爾送到溫哥華綜合醫院後,醫生在其身上找到一支手槍。

警方將該槍支沒收,發現槍支上有 8 顆 9 毫米空心點子彈,當時槍支沒有上膛。其後控告金尼爾在公眾鬧市中帶著槍支,此舉威脅公眾安全,違反槍支管制。

金尼爾的代表律師表示,他之所有帶著槍支出行,是為了解決當日見面者的分歧,同時也是作為自我保護。

法官對此不認同,認為金尼爾保護自身的說法,意味著他願意在公眾場合使用槍支的跡象,這對公眾帶來極端的危險風險。法官寫道:「金尼爾罪行需要一個譴責、威懾和保護公眾的判決,他的罪行構成了嚴重的後果對社區的威脅,帶著一把手槍去公眾場合與其他人會面,並準備用槍支保護自己,這是對公眾十分危險。」

因此,法官最後判決金尼爾 (Kinnear) 五年監禁,同時頒布終身禁止擁有槍支的禁令。 

不過,至今為止,涉案的開槍者仍逍遙法外。

V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