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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4 08:34:57

被測速攝像裝置拍到超速71公里 男子成功打贏官司撤銷$1,400告票

【星島綜合報道】一個多倫多家庭被一架雷達測速攝像裝置開出超速告票。這家人利用一個小細節,成功打贏官司,撤銷了告票。

據CP24報道,根據法庭文件,司機名叫Blayne Kumar。2021年8月15日早晨3時剛過,他在Avenue Rd.上行駛時,被自動測速攝像裝置( an automated speed enforcement (ASE) camera )拍到超速駕駛。

35歲的Kumar當時正開車去他女友的住所。自動攝像裝置抓拍到他在50公里時速區以121公里的時速行駛,超過限速71公里。根據多倫多市2019年開始實施的章程,他被自動開出$1,400的告票。

Kumar對此不服。他決定出庭,並打贏了官司。

12月,安省法庭撤銷了對Kumar的指控。治安法官Roger Rodrigues說,控方在排除合理懷疑外,無法證實Kumar在以121公里的時速行駛。

Kumar的辯護和勝利基於一個事實,那就是紀錄他超速的自動測速攝像裝置是否處於可靠的工作狀態。在交叉質證中,控方未能證實攝像裝置是準確的和進行了常規維護的。

僅管多倫多市堅稱其雷達攝像系統準確可靠,但法律專家說,本案可能為以後的自動測速攝像裝置告票案件開出先例。

案件細節

自動測速攝像裝置是將告票開給車主,而非駕駛者,所以本案的被告是Kumar的母親,Ooma Ramroop。

Kumar堅稱,他常開此路,知道限速,總是將汽車的巡航控制設在47到48公里。他同時稱,他16歲起就開車,知道時速121公里是怎麼回事。

控方作證警官David Powers說,汽車牌照在照片裡清晰可見,攝像頭讀數顯示時速121公里。但在辯方質疑裝置的安裝和維護時,他未能提供充足和必要的內容。他未能說明哪家公司負責受質疑攝像裝置的準確性,以及該裝置上次進行準確性測試是什麼時候。根據法律,裝置在提起指控前的12個月內,必須被校准過。該攝像裝置的準確性證書也未被提交法庭。

在交叉質證中,Powers還錯誤聲稱照片裡只有Ramroop的汽車。但事實上,照片裡可見兩輛汽車。

多倫多市府在發給CTV新聞多倫多分部的電郵裡說,正在回顧該案。市府說,重要的是要理解,每個案件都是個案。本案的無罪判決不意味著多倫多市的自動測速系統不準確或者不可靠。

或開先例

代表Ramroop的法律顧問Paul Periti說,他在交叉質證中引起了對控方的質疑,但該案的勝利主要來自於被告兒子有力的辯詞。

多倫多Oykhman Criminal Defence律師行庭審律師Dylan Finlay周五對CTV新聞多倫多分部說,本案可能為將來的類似案件開出先例。

Periti說,他不能就多倫多市自動測速系統的整體可靠性做出評論,但他擔心的是,市府是否將利潤置於安全之上。

市府數據顯示,2020年7月和2022年11月之間,多倫多市自動測速攝像裝置提起逾590,000宗指控。同期內,市府收取罰款340萬元。

(圖:CP24)T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