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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2 13:29:00

違泊電動車位或泊車不充電 司機料被罰125元

安省將規定汽油驅動汽車,若果停泊在電動汽車的指定停車位,司機將會被罰款125元;而若果電動汽車停泊在充電車位而不充電,只是停泊,司機亦將會被罰。

綠黨國會議員Paul Calandra提出一項名為《公路交通法》的法案,該法案已於6月4日進行首讀。

該法案規定,在電動汽車指定位置停泊的汽車,必須是電動車,至於有連接充電功能的電動車車位,停泊的電動車必須正在充電,否則車主會被罰款。

Calandra表示,這是一個歷史時刻,感到十分榮幸。該法案周四(12日)進行三讀,如獲通過,較晚時間將立即成為法律。

(圖片:CBC)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