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慧然-專欄
2023-03-23 11:46:53

【高慧然專欄】裸身與平等

德國柏林一名女子,在露天泳池裸露上半身做日光浴時,被驅逐出場,她憤而向當局投訴,認為女性有權跟男性一樣,不穿上衣游泳。

柏林反歧視監察委員會受理了該宗投訴,並確認這是一宗涉及歧視的個案,當事人確實受到了性別歧視。於是柏林公共泳池運營商Berliner Bäder-Betrieb(e BBB)調整了泳池著裝規定,將確保所有性別的泳客在泳池得到平等待遇。也就是說,現在柏林泳池所有泳客都可以自由裸露上半身,不管是男性、女性,還是非二元性別者。

柏林並非德國第一個允許女性在公眾泳池裸露上半身的城巿,早在去年五月,德國另一個城巿哥廷根(Göttingen)便早開先河。我有點好奇為甚麼沒有家長團體群起反對,裸露上半身的女性出現在公眾泳池,會不會與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相牴觸呢?

身為女性,我本人並不認為男女雙方享有絕對平等的裸露權,當然,女權主義者會有無數理由作出反駁。可是,女人和男人天生的身體構造不一樣,女人在游泳的時候穿上泳衣,是有其實用意義的。

女人胸前的乳房有一定的重量,在水中會隨水漂浮,形成阻力。泳衣貼身的設計能夠把乳房壓向胸前,減少在水中的阻力,同時也保護乳房、減低受傷風險。男人的前胸是平的,沒有懸掛狀的附著物,對男人來說,穿上泳衣反而有束縛感。純粹從功能性考慮,女人穿上泳衣,而男人不穿泳衣並不涉及性別歧視。
  
完全漠視男女生理構造的天然差異,追求絕對的平等,而且是形式上的平等,是不是走火入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