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慧然-專欄
2023-01-28 12:09:12

【高慧然專欄】暫養與領養

在貓群組看到一則貼文,樓主救了一隻幾個月大的流浪貓,把牠帶回家後暫養,帶貓貓見了獸醫,打了針,一切安好後,上網替貓咪尋找領養者。樓主也簡單說明了自家的困境,她有初生嬰兒,不打算養貓。
  
結果,貼文放上網後,引來不少留言攻擊。這些人清楚知道樓主帶貓回家的本意是暫養,但仍然試圖說服她成為貓主,有人說:「既然你已養了貓一段時間,為甚麼不一直養下去?你這麼做不就等於是棄養嗎?」還有人留言:「為甚麼家有嬰孩就不能養貓?孩子與寵物不能共存嗎?」……
  
道德綁架之風不可長,否則會嚇退很多好心人。養寵物是一個家庭的重大決定,樓主本身沒有養貓的打算,家有初生嬰孩,照顧孩子可能已經自顧不暇。沒有照顧孩子經驗的年輕家長正在摸索、學習、成長的階段,可能還有沉重的經濟壓力。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選擇不養寵物,可以理解吧?
  
而且,香港人的居住條件,亦非每個家庭都適合領養寵物。不少年輕夫婦,結婚後可能暫住父母家中……別人作出不養寵物的決定,總有他們的理由,為甚麼要干預別人的決定?
  
但是,即使不打算養寵物,樓主見到流浪的小貓,仍然把牠救回家,悉心照顧。然後再為牠尋找一個家。她做得還不夠好嗎?
  
如果這麼做都要被責備,那還會有人做貓義工嗎?貓義工做的不正是同樣性質的事情嗎?由暫養到領養,是流浪貓改變命運的不同階段。有人暫養,貓咪才有機會擁有永遠的家。暫養者,值得更多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