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專欄
2023-08-28 16:11:34

【高清專欄】夜市說由來

夜市的作用有好幾種,其一是「雪中送炭」。社會發生經濟大蕭條之時,夜市自自然然會出現,不用政府去推行。

二戰結束之後,香港不用政府推動,失業者自會走上街頭,擺賣鹹甜糕點,又或者賣一些生活用品和舊衣物,賺取蠅頭小利維生,只要政府詐作不見,不去掃蕩和檢控,就能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在五十年代,並無「夜市」這個名堂,那時叫做「賣街邊」,而且是不分日夜,早午晚至深宵都有窮人出來「賣街邊」。

那時佐敦道碼頭的巴士總站,有好幾條「走長途」去新界元朗的巴士,有大群小販售賣「暈浪丸、陳皮、糕餅…」,趁巴士未開車,顧客和小販透過車窗交易,情況頗為混亂。

經濟稍為轉好之後,小販隨即減少,但仍然影響市容及阻街,港英政府這時才出手,設立了「小販認可區」,只准許在指定的範圍賣街邊。

情況再有改善,小販便要領有「牌照」才可以開檔,無牌小販會遭檢控,甚至充公貨物和「手推車」,街道回復井然有序。

另一種夜市是「錦上添花」,生活富足的社會,夜市變成一種特色,除了吸引遊客之外,還帶動高消費場所的營業額,例如日本的鬧市街頭,仍有很多美食車或小攤檔,成為遊客朝聖之地。

香港另一種夜市,土地是填海得來,不能立即興建高樓大廈,要待地基沉降得結實才可動工,所以這些地方叫做「新填地」,先作停泊汽車之用,亦供小販擺設攤檔。

最著名的夜市,有荷里活道的大笪地、中區海旁的新填地、廟街、榕樹頭、海心廟近岸的空地,各有精采,容日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