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國
2016-12-28 05:29:29

北京市文化局原副局長張曉受賄判刑6年

北京市文化局原副局長張曉利用其先後擔任北京電視台總編輯、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長、北京文創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110萬餘元。今早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截定張曉構成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一中院審理後認為,張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鑑於在案凍結、扣押了部分贓款、贓物,可對張曉酌予從輕處罰。一中院據此作出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張曉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宣判後,張曉的辯護人表示肯定要上訴。

今年53歲的張曉博士研究生文化,案發前是北京市文化局原副局長、原文創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