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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8 09:13:26

中年漢快餐店棄兒罪成下月判 官斥為人自私 

任職資訊科技顧問的中年男子,於去年在元朗教育路,駕車將9歲兒子送到一間快餐店門口,聲稱讓他獨自找母親,於是將他遺棄。被告今在粉嶺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押後至8月1日判刑,待取一份感化報告。

現年45歲的被告早前否認一項「故意忽略導致兒童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罪,早前自辯時稱經濟有困難,為節省泊車錢,把兒子送到快餐店門口,再讓他等待母親。裁判官今直斥他為人自私,豈能妄顧孩童安全,慶幸當時一對男女無加害之心,協助男童報警及尋回母親。

法庭記者:方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