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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8 06:27:07

兩青年賺快錢販毒重囚逾8至13年  

兩青年於去年9月17日晚上,被警方截獲販運K仔,後被控以各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兩人今在高院認罪。無業青年吳仲熙(23歲)聲稱為了買名牌手袋予女友,一時貪心及愚蠢下希望賺快錢,終販運了659克K仔,總值12萬7千元;電腦產品銷售員李栲鋒(19歲)則稱自己欠下財務公司錢及希望賺錢予年事已高的祖母,才會販運逾2公斤的K仔,總值63萬5千元。暫委法官潘兆童今表明販毒是非常嚴重的罪行,需要重判以收阻嚇作用及阻礙毒品流入市場,故將兩人分別重判入獄8年8個月及13年2個月。兩被告親友聞判後,在公眾席上痛哭。

案情指,去年9月17日晚上,警方監視一輛私家車,發現次被告李栲鋒與一名女子在九龍城登上私家車,並駛至旺角朗豪坊外。到達朗豪坊時,首被告吳仲熙走近私家車,次被告下車及在車廂內將一個黑色盒,交予首被告,首被告其後急步離去。警方在稍後時間截停首被告,並在盒子內發現一個汽車擴音器,內有四個錫紙包裝,警方打開包裝後見到白色晶體毒品。

另一批警方亦在不遠處截停次被告,並在次被告車內4個紙盒中,發現4個擴音器內藏16包毒品。警誡下,被告指自己「我爭財務公司錢,想搵啲外快」,又指「唔關我女朋友事」。他後來在錄影會面中指,當晚帶女友上車是為了「壯膽」及令自己沒那麼顯眼。

法庭記者:凌沛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