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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3 07:58:39

申訴專員揭屋宇署曾耽誤執法達一年半 妨礙業主裝消防喉

申訴專員公署完成主動調查,發現屋宇署曾耽誤對樓宇僭建物採取執法行動,有個案顯示延誤時間達一年半,以致妨礙了大廈業主遵辦「消防安全指示」,例如大廈地下有僭建店鋪,因屋宇署耽誤執法行動,以致業主無法裝置消防喉和消防栓。

申訴專員劉燕卿敦促屋宇署,加強監察妨礙大廈進行消防改善工程的僭建物個案,採取適當行動,以免再出現延誤。

申訴專員公署同時指出,鑑於須進行消防改善工程的舊樓業主不少是長者,或是「三無大廈」的居民,申訴專員建議,消防處加強宣傳,政府向年長業主所提供的財政支援,以及進一步加強與區議會的溝通,借助區議員向「三無大廈」的業主,提供更適切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