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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3 21:41:24

人大釋法|譚耀宗:倘無本地律師接國安案 可移交至內地審理

黎智英獲法院批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為國安案抗辯,律政司終極上訴失敗,特首李家超日前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日(4日)表示,難為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訂明例外情況,倘無本地律師接手案件,可送往內地受審。

譚耀宗在電視節目表示,暫時未知12月人大常委會會否討論釋法,但認為事情不太複雜,月底開會亦夠時間準備,相信解釋範圍不會過闊,不會觸及「指定律師」問題。

指難制止海外律師給法律意見

特首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釐清根據《國安法》立法原意,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安案件的工作。對於「參與」是否包括禁止海外律師提供法律意見,譚耀宗指給予法律意見很難制止,「如他不公開,你又怎樣制止?執行上是有問題」,但不容許海律律師代表被告人參與辯護,是與《國安法》的立法精神。

被問到會否出現例外情況,例如無本地執業律師接手案件,譚耀宗稱可移交至內地審理,《國安法》本身亦有此條文。倘移交內地審理,對不熟悉內地制度的被告會否不公?譚耀宗重申已寫在法例當中,「如果人大常委會做了解釋時,你寫那麼多例外,那就會很難執行。」

國安法列三情況 可由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55條,在三種情況下,國安案件可交由駐港國安公署對國安法規定的危害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包括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情況;出現香港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國安法的嚴重情況;以及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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