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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9 18:52:28

理大生呂世瑜煽動分裂囚5年上訴被駁回 維持原判

理工大學男學生呂世瑜前年在公開頻道煽動港獨及出售胡椒槍,早前承認違犯《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法官胡雅文原判他監禁3年8個月,但因為案件被裁定為「情節嚴重」,按例須判囚5至10年,故改判為監禁5年。呂未能獲得全數三分一減刑,不服刑罰提出上訴,為首宗針對國安法量刑指引的上訴案。上訴庭今頒布書面判詞,裁定呂的認罪答辯不能適用於將最終刑期調整至低於強制性的5年最低刑期,維持原審法官判處的五年監禁刑期,駁回呂的刑罰上訴,故呂須服畢5年刑期。

上訴庭認同原審法官指,涉案罪行屬《國安法》第21條下「情節嚴重」類別中「罪責較低者」的裁斷。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所採納的量刑起點監禁5年6個月是在合理範圍之内,故並無基礎指有關判刑明顯過重,予以干預。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