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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6 16:40:14

律師會宣布2021年起設統一執業試

律師會宣布,2021年起要成為實習律師,本地考生除了要完成既有的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外,要再參加律師會統籌的統一執業試。

律師會理事會議決,由2021年起,本地考生必須完成法學專業證書,並必須於統一執業試取得合格成績,才可訂立實習律師合約。但考取統一執試前,不需要通過學專業證書課程供應者設立的任何考試。為避免影響現時就讀課程之學生,律師會設立5年通知期。

設立統一執業試的目的,是要維持入職律師的質素;為有能力成為律師者提供加入法律行業的途徑;及維持專業水準及維護公眾利益。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對律師會的公告感到意外,認為如律師會要修改律師資格,要先諮詢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但從律師會的新聞稿看來,他們不似有諮詢首席大法官,而大法官在檢討報告未完成前,也不大可能批准律師會的建議。

張達明指律師會的公告,未能解答執行細節問題,如律師會是否有足夠的人力物力統籌考試;如怕實習律師「學壞手勢」,為何不是在考生完成實習後,才再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