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2015-12-17 13:13:08

陳志雲今早判刑 或須獄中過聖誕

商業電台首席智囊陳志雲涉於09年任職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時,涉與經理人叢培崑串謀收受11.2萬元利益案,兩人在區院經過兩次審訊後均罪脫,但律政司「鍥而不捨」第二度提出上訴,上訴庭早前推翻原審區院法官潘兆童裁決,頒令潘官須改判二人罪成及判刑。陳上周作「終極一擊」申請上訴至終院,要求暫緩定罪以圖避過判刑,惟即被駁回,意味56歲的陳將如期於今早面對判刑。

基於本案涉及的款項為11萬元,根據法例,其最高監禁刑期是7年;另在區院及高院處理的刑事案件,若然被告一旦被判即時入獄,主審法官無權限立刻批准被告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被告須即時收監;若陳被即時監禁的話,他需時向上訴庭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但因往後遇上聖誕假期,故陳很大機會將在獄中渡過冬至及聖誕節大除夕。

據悉,陳叢二人均已準備好求情及大量求情信,陳志雲則有大批由不同界別的人士撰寫的求情信,當中不乏無綫、商台職員以及政界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