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2022-05-20 14:52:33

补习教师涉更衣室偷拍受审

(星岛日报报道)四十三岁男补习教师涉于去年七月,在观塘游泳池更衣室内,把手机藏于裤袋以偷拍男子裸照,被控一项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辩方在案件开审前争议被告警诫口供呈堂性,指警员曾以可避免传媒报道为由要求被告在法庭认罪,又称「记得del片,你上次都系因为咁俾人捉到」。事主供称,当时正在抹身更衣,其间发现被告裤袋亮出镜头的电话。他一度同意被告删除照片了事,惟对方未有解锁手机,最终在康文署职员介入下报警。

辩方指被告非自愿下招认

被告黄志伟被控于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在观塘游泳池拍摄男子X的裸体相片。辩方指,被告在非自愿情况下作出招认,他被捕后在警员威吓下交出手机密码。警员又称倘若被告在法庭认罪,传媒便不会报道事件,另称「记得del片,你上次都系因为咁俾人捉到」,故反对被告的警诫口供呈堂。

事主X供称,当日下午时分在更衣室冲身,当时他因要看顾同行的六岁儿子,未有拉上浴帘。X冲身后到长椅位置抹身更衣,但发现被告向他走近,其右边裤袋内的一部电话露出三个镜头。X见状上前质问被告是否在偷拍自己,对方支吾以对;X再次大声质问,被告便坐在长椅上,并用毛巾遮掩手机,又疑似按下锁机掣。

X其后叫被告交出手机,惟发现手机已经锁上,他遂要求解锁,并同意对方删除偷拍照片便不会追究。但康文署职员到场后,表示不能就此了事,被告此时仍不肯解锁手机,故X报警处理。

案件编号:观塘刑事一五七——二○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