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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1 23:36:40

11岁女童因戴口罩被驱离 康乐中心东主决定或违人权法

安省一名母亲认为她的女儿受到歧视,原因是女儿因为戴口罩而被一个活动中心的老板赶了出去。

据CTV报道,事主母亲贝德福德(Jane Bedford)说,她在咸美顿以西Ancaster镇的「纪律摔跤」(Discipline Wrestling)活动中心,付了260元,为11岁的女儿报名参加了一个名为「忍者武士跑酷」(Ninja Warrior Parkour)的8节系列课程,内容包括猴架(monkey bars)、摇摆绳索(swinging ropes)和弹床等活动。

她说,女儿戴着口罩在这个室内运动场所上了第一节课,没有出现问题。她说,当时这家中心的老板不在。

两周后,这对母女戴上口罩上第二节课时,遇到了老板。贝德福德忆述,老板告诉她俩,不需要佩戴口罩。她指对方说这是一节有运动量的课堂,她的女儿不应该戴上口罩。贝德福德当即解释,女儿已经戴着口罩上了第一节课,而且她为女儿作出了在室内场所戴口罩的选择。而老板随即说,「不,你不能戴,你必须摘掉口罩。」她回答说,「我不认为你在法律上有权利要我们除下口罩。」这名老板回答说,「我有权,你们可以离开了。」然后示意他们从大门离去。

贝德福德说,她被惊呆了;而女儿全程在场目睹冲突,也被一个陌生人如此粗鲁的举止吓坏了。

原住民母女称受歧视

贝德福德母女是原住民。她说,这种歧视戳到了痛处。她现在要求获得余下课程的退款,但是这家中心不受理;她更想得到的是对方的道歉。「我想他向我女儿道歉。我想让女儿知道,歧视会有后果。」

该中心未有应传媒要求对事件作出回应。

多伦多大学商业及公司法专家鲍威尔(Richard Powers)形容,这事件很「荒唐」。他表示,如果有孩子想要戴口罩,这家公司就需要出合理的配合;在这宗事例而言,就是指允许她戴口罩。这样做不会对任何人构成风险,事实上反而会更安全。

省府喻东主征询法律意见

安省于3月21日解除了强制在大部份室内场所戴口罩的命令。自此,在健身中心、电影院和体育场所是否戴口罩,属于个人选择。

安省卫生厅在回复CTV的电邮中,也表达了跟鲍威尔相同的看法。电邮内容称,「公司和机构可以就戴口罩选择实施自己的规则,但必须遵循所有可适用法规,如人权法和职业健康和安全法等,并应该在认为需要时征询独立法律意见。」

鲍威尔认为,这家中心的决定有可能违反了安省人权法,「我会这样说,任何不偏离提供合理配合措的做法,都可能有违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