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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1 15:15:24

大温男子劫银行获刑4年 向职员「传纸仔」自称持枪

 

【星岛综合报道】一名男子去年持恐吓字条抢劫大温地区一间银行,上月于二埠法院认罪,被判监4年。

据法庭文件显示,54岁的弗隆斯(Frederick John Thrones)涉于去年持恐吓字条,抢劫加拿大道明银行(TD)大温地区一间分行,上月于二埠法院承认一项抢劫罪;法官苏德可(Danny Sudeyko)形容案件情节严重,故判处被告监禁4年,扣除还押日数,则其须服刑985日。

判词指,案件涉及枪支威胁,且为针对金融机构的犯罪行为,并将分行员工置于面临重大风险当中;因此本案的判刑,须对意图进行相关犯罪的人构成阻吓。

辩方反对判处被告监禁,又向法庭呈上一份精神学报告,指被告在作案前数周,曾遭随机袭击及殴打,或因而有脑外伤;唯该宗袭击未有向警方报案。辩方又表示,被告因脑受伤而不记得自己进行过抢劫,且他并不喝酒。

不过法官拒绝采纳该报告,指其充斥语法及其他错误,通篇谬论;又不信纳被告作案时神志不清之说,认为其犯罪行为「有计划及具目的性」。

案情指,被告7月13日步入案中分行内,并向职员传递一张恐吓纸条,宣传自己持有枪械,且除非得到至少1万元,否则将当场开枪。银行职员随即应允,并给予被告645元现金,内藏GPS定位设备。警方接报后成功定位被告,并将其拘捕,唯未在其身上寻获枪支或其他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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