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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23:26:29

孟晚舟律师在法庭称 美方引渡要求违反国际法

【星岛综合报道】孟晚舟引渡案周二在卑诗最高法院继续审理,辩方律师称,美方试图将美国法律应用于中国商人在香港的活动,是侵犯他国管辖权力。

孟晚舟的范埃特(Gib van Ert)周二在卑诗最高法院出庭时表示,因涉嫌完全在美国境外发生的欺诈行为,而要求将孟晚舟引渡到纽约受审,是完全前所未有的。他试图以此论点说服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中止引渡程序。

范埃特告诉法官,美国引渡孟的要求本身就违反了国际法,国际法不允许一个政府将不在其管辖范围内与该国没有真正联系的非公民行为定罪。

他说:「美国对管辖权的主张是没有根据的……这是完全错误的主张。恕我直言,这简直就是主权争夺。」

他续道:「管辖权与主权相关,管辖权是国家行使权力。 美国说我们要在香港行使管辖权。」

美国司法当局要求加拿大拘捕孟晚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指控孟晚舟2013年在向汇丰银行做简报时,没有如实陈述且误导华为与星通科技(Skycom Tech)的关系,因此该银行要蒙受美国对伊朗制裁令所带来的风险。而孟的律师团队一直认为,汇丰银行总部在英国,孟是中国公民,她被控的不实陈述是在香港,所有行为都与美国没有关联,亦没有对美国造成影响,因此美国没有司法管辖权。

范埃特周二再次对美国要求管辖权的依据提出异议。他试图说服主审法官,她有权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进行干预,并暗示法官别无选择。

控方在回应时,援引了1994年加拿大最高法院的一宗案例,认为并非引渡法官的职责去考虑「请求国对犯罪进行起诉的管辖权」,引渡法官仅是确定如果在加拿大起诉该罪名,这些证据是否足够进入庭审。

主审法官霍姆斯一度问道,国际法的政治性质是否意味着应由联邦司法部长来决定美国是否超出了其管辖范围。

范埃特回答说,是否违反国际法,是个法律范畴,应由法官裁定。他说:「这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不是政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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