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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11:41:42

【专栏 / 华裔家长Jasmine有话说 001】一个妈妈的忧与不忧:关于卑诗毒品政策的联想

【评论 / 家长Jasime有话说】「那是什么商店?」小朋友指著商场入口处一个新换的店招问我。我看了一眼,没有回答。

小朋友不罢休,又问一次:「妈妈,那是什么商店?」

「Ca-nna-bis。」他一顿一顿唸出来。「那个单词是什么意思?」

很明显,小朋友是明知故问。我不能逃避。逃避也不是办法。于是我转过头,看着小朋友的眼睛,开始认真解释。

我说,Cannabis是毒品的一种。这种毒品,目前在我们省可以少量合法持有。但是,允许持有和是否持有是两回事。

我说,妈妈和你说过,世界上的东西,需要尝试,才知道你自己喜不喜欢,比方说餐馆的新菜式,比方说篮球或者足球,比方说一部新电影和一首新歌。好不好,合不合意,你试一试,就知道要不要下一次。

但是有一些东西,无论如何不能尝试。比如毒品。

因为这种东西,一旦尝试,你就没有机会决定要不要下一次。一旦尝试,你就会上瘾,从而失去对自己身体和思想的控制权,变得无法自拔。一旦无法自拔,你就输了。你就失去了主宰自己人生的机会,你就失去了选择的自由。

原因是,毒品这种东西,超出人的控制力范围。这种东西进入人的身体,马上就会产生难以逆转的损害。这和一个人够不够强大没有关系,这就是一个事实。不然这种东西,怎么叫毒品。

不管我有没有夸大其词,这算是我抓住机会对小朋友进行沉浸式教育的又一次尝试。归功于我们平时无话不谈,不到十岁的小朋友倒没有听不进去,而是说:「妈妈,你放心,我知道毒品是坏东西,不能试。」

我说:「那就好。」

嘴上说著「那就好」,我心里仍然有隐忧。孩子还小,一旦叛逆期到来,谁知道他经不经得起诱惑?要知道人性是不能试探的。不可以拿坚强的意志或者高超的道德这些东西来要求任何人,只可以守住底线,关好门。具体到毒品这件事上,就是尽可能地杜绝人们接触到的机会,而不是依赖于人们自己自觉自愿不吸毒的意愿和能力。

可是偏偏我们卑诗省的毒品政策,采用的是「逆向」思维。

Cannabis大麻合法早已经是几年前的旧闻。从2023年起,在卑诗省个人持有2.5克及以下的可卡因,甲基苯丙胺 ( 冰毒 ),MDMA(即摇头丸)和类罂粟碱(芬太尼、海洛英和吗啡等),都已经合法。(编按:2023年1月31日起卑诗省个人持有2.5克及以下硬性毒品非刑事化,作为试点项目试行三年。)

当然,政府说,出售或者以出售为目的持有上述毒品仍属非法。那么问题来了,个人合法持有的毒品难道是个人从口袋里变出来的吗?他们难道不需要去购买?那出售非法,购买来持有又合法?这个逻辑,我怎么也理不顺。

而且,当政府说,个人少量持有这些硬核毒品合法,作为官方的政府向年轻人传达的是什么理念呢?政府难道不是在向年轻人暗示说,吸毒无罪,吸毒不是坏事,吸毒可以尝试吗?

我历经了多少挫折,才得以对「政府」这样的词汇袪魅,明白「政府」并不代表正义和公平。年轻人初涉人世,多半慕强,若作为社会管理机构的政府和他们表示,吸毒不是坏事,他们又岂会有戒心,不上当?

当然,政府这样做,据说有它的理由。

一个理由是,合成毒品芬太尼大量进入黑市,自2016年以来,卑诗省已经有逾万人毒品过量死亡。但是如果黑市泛滥,难道不是应该加大打击力度,用重典,从源头上杜绝吗?允许少量持有毒品合法,而出售毒品又非法,岂不是在变相鼓励黑市,从而导致更多人毒品过量死亡吗?

另一个理由是,多元化和平等社会,允许少量持有毒品合法化,可以不让吸毒者被「污名化」。这又是一个混淆「事」和「人」的谬论。不污名化吸毒的人,是对的,但是难道因此,吸毒这件事本身,也成为对的事了吗?如果吸毒是对的,那政府何不放开市场,让大家大吸特吸,何必设这个2.5克的限制?显然说不通。只能说,「吸毒」这件事不存在「被污名化」,「吸毒」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害人害己的坏事。

政府却饮鸠止渴,奈何!

但话说回来,我倒也并非十分担忧。

其一,我们生活在一个允许多种声音同时存在的社会。执政政府固然可以采取这样的政策,民间各种异议之音不绝于耳,同样会被年轻人听到。其二,在这样的社会里长大的孩子们从小习惯于critical thinking,凡事问个为什么,和当年习惯于听话和服从的我们毕竟不同。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政府前面有执政两个字,就表示,这个政府只是当下掌权。我不同意这个政府的毒品政策,那么我有权利,在下次选举时,对这个政府投出反对票。

所以,纵有风险,总有制衡。怕什么呢?我和小朋友继续开开心心聊著天,进了商场。

 

撰文:语冰

 

(编按:欢迎持正反立论读者投稿,稿件可电邮致editor@ccue.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