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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 12:00:00

华女买楼贴难受 煎熬十载最终告上法庭

【星岛综合报道】一名华裔女业主十多年前买了一个住宅单位,这些年来她没有享受到作为业主的喜悦,反之该单位给她带来无尽的困扰和折磨。最后她要告上法庭,才了结了这次长达十年的身心煎熬。

上个月,高等法院一个案例可成为一个教科书式的例子,展现公寓大厦委员会该如何回应楼内居民的噪音投诉。案例中法官针对垃圾房喧嚣问题在判词中写道,「这个独特的问题一直很突出 …… 事情发生在10到11年的大部分时间里。」

黄女士(Fung-Ling Wong )在多伦多 Canterbury Place 拥有一套公寓单位,她住在大厦垃圾槽旁的单位,其单位与装有压实机的垃圾房共用同一堵墙,那垃圾房也是高楼层居民的垃圾槽终点。

黄女士于2010年购入单位,随即便因为不论昼夜的噪音而感到十分苦恼,因为垃圾房压实机发出的喘息声和砰砰声,以及其他业主把垃圾倒入滑槽引起的撞击声和震颤。更糟糕的是,她甚至感觉到垃圾系统的运行引起的震动。

从2011年开始,黄女士就单位的噪音和震动问题向公寓管理委员会提出多次投诉。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委员会进行了声音测试和一些维修,亦告诉居民晚上不要使用垃圾槽,但情况一直没有改善。

2018年,一家名为 So Quiet Soundproofing 的公司被委托进行声音测试,发现黄女士的单位噪音水平「不可接受」,并会造成「人体烦扰」。在进一步投诉后,委员会聘请了一家工程公司对 So Quiet 的报告和建议进行同行评审,但之后并无采取进一步行动。及至2020年大厦委员会才聘请一家承包公司,并在2年半后始发出报告证实 So Quiet 的调查结果。

噪音一直持续到 2021 年初,黄女士最终向高等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该公寓解决噪音和震动问题,并为造成的滋扰和精神痛苦支付赔偿金。

此事于去年11月提交给法官Susan Vella,并于上个月公布判决。法官指出,根据《共管物业法》(Condominium Act),大厦公司负责共用设施的维护、维修、运营和保养,还须执行大厦自订的规则,确保垃圾槽在夜间关闭。

法官认为,该公司违反了其法定职责以及黄女士能安静享受其单位的合理期望。在提及处理黄女士的持续投诉时,她认为大厦委员会瘫痪不作为。

黄女士根据《共管物业法》(Condominium Act)的压迫条款(opression section)向法庭申请,要求法院强制大厦委员会解决她的投诉。

法官写道﹕「在这种情况下,最突出的是,在10到11年的大部分时间里,这个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受到断断续续的措施所影响。」法官发现,大厦委员会强迫黄女士忍受不可接受的噪音和震动,违反了法律。

Vella法官命令大厦委员会向黄女士支付 30,000 元的赔偿金,并让其工程师继续进行补救工作。该案为其他试图逃避法律义务的公寓委员会提供了重要的教训。

(图片:加通社)  T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