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慧然-專欄
2024-02-05 15:00:40

【高慧然专栏】一人有一个国籍?(下)

马来西亚籍的男子,如果跟其他国籍的女子结婚,婚后他们不论住在哪儿,孩子不管在哪个国家出世,根据大马《联邦宪法》第14条文,孩子都可以跟随父亲的国籍,自动入籍马来西亚。
  
但是,马来西亚女子若跟其他国籍的男子结婚,除非她把孩子生在马来西亚,否则,孩子无法跟随母亲获得马来西亚国籍。这是由大马《联邦宪法》第15(2)条文决定的。
  
两条法律,明显违背性别平等条例,因为大马宪法第4条的附表中,清楚表明公民权利是「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虽然如此,但是疫情前没有造成太大的后果,所以没有引起太多人诟病。马来西亚的大肚妈妈若希望孩子拥有跟自己一样的国籍,只要在临盆前回到家乡即可。
  
但是疫情期间,出现了特殊的案例。
  
一些马来西亚孕妇因为疫情封关的原因,无法在临盆前回国,把孩子生在了与父母都无关的第三国,这些孩子成了无国籍人士。
  
一些为妇女争取权益的组织,为这些母亲和孩子争取权益,把政府告上了法庭,2021年9月,高等法院拿督阿克塔达希宣判,马来西亚女子与外国男子结婚,以及马来西亚男子与外国女子结婚,这两种情况应该一视同仁,享有同等权益。马来西亚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孩子,都应该依法自动成为马国公民。
  
可惜政府旋即推翻了高院的裁决。
  
事件过去了两年多,不知道现在马来西亚的女性有没有争取到与男性相同的法律地位?我只知道难度颇高。至少到目前为止,女性公民无法为她们配偶申请马来西亚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