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子-專欄
2024-03-25 13:15:50

【康子专栏】不枉费一手好字

很高兴看到,本版同文「钢琴王子」的《鬼画符》(3月20日)。
   
他说起「一 手书法实在太差」,令他尴尬及受窘,行文幽默风趣,坦白得可爱。
  
读后感「高兴」,并非幸灾乐祸,而是内心感触:笔者的情况刚相反,自幼学写得一手好字,却只恨无用笔之地。
  
写稿几十年,一向以「字靓」自豪。可惜自2016年起,报馆取消打字组,作者要自行电脑打稿,一律电邮传送。为势所逼,竟然在短期内,改变多年的书写习惯,成功打字交稿,却从此没机会写字,浪费以往的书法根基。
  
偶然露一手,像手写贺帖,或前往婚宴入场时,大笔签名等,接待员总会惊叹:「你手字好靓!」得一秒钟的自豪感。
  
自幼家教:「写字等于衣冠。」写字丑,等于「衣冠不整」,失礼人,同时令父母蒙羞(点解冇教好个仔?)。
  
因此小时候,出动表姐执手教写字,整体尚算工整。后来上中学,承蒙教中文的何添老师(已故),课余先教《汉曹全碑》,再学王羲之《兰亭序》,涉猎行/草/隶/篆四体。虽然天资所限,成就不高,但终身受用,一生感激。
  
发展到现代,无疑「手写字」的机会越来越少,但是学习书法,的确有怡情养性、行气活血之用。况且这一门艺术,全世界只有中国独有,日本/南韩仍重视,但难望项背。其境界之高、用神之深远,对个人修养来说,大有裨益,非「高科技」能取代。
  
同文「钢琴王子」还提到一点:他弹得一手好琴,其他人以为他的「手艺」一定高超,却不擅长写字,或使用筷子。
  
刚巧笔者的十四岁小朋友,也有同样问题。其实事在人为,手势的运用,习惯而已。要弹琴到「王子」的地步,殊不容易,但是写手好字/筷子夹小笼包等,应可勤练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