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智華-專欄
2023-10-02 16:05:06

【曾智华专栏】未结婚先预会离婚

世界变,人的价值观也随之而变,冇话啱唔啱,总之世情就是如此发展。
  
最简单是结婚。两个人为乜要结婚?乃因情投意合,才步入教堂或婚姻登记处,在见证人(神父、牧师或律师)跟前,大大声读出承诺,表明无论贫穷富贵、健康患病,都会照顾对方一生一世。喂,你系咪当讲玩?
  
事实越来越多人「誓愿当食生菜」,各个大城市一样,结完婚之后,离婚数字有升冇降。
  
另外,以前结婚,其中一个原因为组织家庭,传宗接代,令一切可以延续,生生不息。
  
因为若冇新人口补充,一个城市、一个国家皆会阴干,慢慢走向衰亡。若单靠外来人口填氹,则整整吓会变形走样,不再是原有文化的城市了(香港会否变成咁?)。
  
最新潮流,兴唔结婚,兴离婚,兴唔生BB,全部是违反先天基本设计,再下去会点,真系你问我,我问边个?
  
另一我辈唔多习惯的「现代人行为」,乃是——未结婚先预会离婚!吓,咁即未结婚已对呢段婚姻冇信心,预咗会散档,故补定镬。
  
其实若心态如此,结嚟把鬼乎?
  
香港现今新人倾向点,我唔知,但我知洋人早早流行未婚就签定「协议书」,内里声明一旦散档,点搞。
  
上周本报A1头版,正是介绍逝世女星李玟与丈夫Bruce婚前签下的协议书。
  
真真大开眼界,原来咁都得!内文声明一旦反面,婚姻破裂,点搞?都咪话唔揦脷。原来若一年内关系破裂,Bruce要赔近亿港元畀CoCo。另又提及不同年份「掟煲」的话,生活费要由每年一千万元至二千多万元不等。
  
睇睇佢俩2011年结婚时,咦喂,Bruce只有二十万元月薪,竟然够胆签咁劲的协议书?好似唔多合逻辑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