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
2024-04-25 13:59:26

欧洲议会强烈谴责23条 港府发声明反驳:无理指控及抹黑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25日)强烈反对欧洲议会通过涉及香港的所谓决议,并就欧洲议会对香港作出无理指控,以及抹黑《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予以强烈谴责,以正视听。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大会今天表决通过数项人权决议案,包括强烈谴责香港政府采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并要求无条件释放黎智英、李宇轩、黄煡聪等香港民主运动人士。

欧洲议会今天针对香港情况,决议文谴责3月生效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是中国对香港强加「国家安全法」的扩大延伸,促请北京和香港撤销两个法律。决议文并对港区国安法实施以来超过200人被捕,造成香港民主活动、公民社会和媒体的封闭感到震惊,要求香港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先后在中国大陆和香港被拘禁的李宇轩、因在社群平台发表支持港独和反中言论而被判刑的葡萄牙籍港人黄煡聪,以及其他民运人士。

议会并要求欧盟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和压迫自由的其他官员进行制裁,要求欧盟国家暂停与中国和香港签署的引渡协定,以免在欧洲的香港人遭到迫害。

香港特区政府:典型政治霸权和虚伪双标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特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根据《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法及国际惯例,维护国家安全是所有主权国家的固有权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例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澳洲及新西兰等西方国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欧洲议会却对此视而不见、大放厥词,是典型的政治霸权和虚伪的双标。

发言人强调,《香港国安法》及《条例》下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国际惯例和各国各地区通行做法,实属必要和正当,并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一致。包括欧盟成员国在内的众多国家的国家安全法律都同样根据『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等原则,具有域外效力。在拟订《条例》的域外效力时,港府已顾及有关国家管辖权的国际法原则和国际惯例,以及罪行的性质。发言人指出,欧洲议会公然叫嚣向履职尽责维护国家安全的特区人员作出所谓『制裁』,其拙劣政治戏码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特区政府予以强烈谴责。

而由于黎智英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尚在进行中,发言人指任何人均不宜评论有关案件。而所有案件均是严格根据证据和依照法律处理;所有被告均严格按照香港适用法律,并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审讯。

发言人重申《条例》成功订立,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短板终于得以补齐。特区政府强烈敦促欧洲议会停止诬蔑抹黑、干预属于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并应确保有关《香港国安法》及《条例》的评论公正、持平及停止作出危言耸听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