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
2022-10-25 14:22:21

局长获「尚方宝剑」 废滥发免针纸

(星岛日报报道)行政会议昨日通过修改《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L章),赋权医务衞生局局长废除涉滥发的「免针纸」。政府今日会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规例》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修订规例》同日生效,其中列明如局长基于所有可获得的资料及记录,认为某注册医生所发出的豁免证明书,不再属医学豁免证明书,并属符合公众利益之举,就可宣告该等证明书失效,而失效日期为宣告作出之日起计的十四日后。入禀挑战政府无权废除「免针纸」胜诉的长洲居民郭卓坚表示,一旦政府刊宪赋权废除「免针纸」,打算在本周四就此提出司法复核。

高等法院上周五宣判,郭卓坚就政府不接纳早前被捕的七名西医发出约二万张「免针纸」的司法复核中,医衞局局长无权宣告有关的「免针纸」失效。因应法庭判决,行政会议昨日通过修改《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L章),赋权医衞局局长废除涉滥发的「免针纸」。
失效期为宣告后两周

政府发言人解释,政府经仔细考虑法律意见、抗疫工作的逼切性、上诉所涉的诉讼时间和有关豁免证明书的有效期限,认为最合适的做法是作出修例而非作出上诉。政府昨日刊登宪报,就第599L章订立《修订规例》,提供清晰法律基础,处理怀疑个别医生未有遵照衞生署指引为病人进行临评估情况下所发出的豁免证明书,从而维持「疫苗通行证」制度的完整性及稳健度。政府今日会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规例》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修订规例》同日生效。

政府就《修订规例》作出的法律公告共十五页,并作出多项改动。当中,最为关键的是第十七条「宣告注册医生所发医学证明书失效」。条例列明,如局长基于所有可获得的资料及记录,认为某注册医生所发出的所有指明医学豁免证明书,不再属医学豁免证明书,属符合公众利益之举,就可以作出宣告该等证明书均属失效。

《修订规例》中列出,在作出整体失效宣告前,局长须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疫苗通行证」制度是否出现纰漏或其稳健性有否受损;有关注册医生在发出豁免证明书前有否为病人进行临评估,和该医生在特定时间内发出豁免证明书的数量、模式和方式;以及衞生署署长的意见等。
医生可于7天内申述

宪报指出,失效日期须于宣告作出之日起计的十四日后。条例亦列明,当局应尽快向有关注册医生送达宣告的书面通知,有关注册医生可于通知的日期起计的七日内,向局长作出书面申述。条例亦订明,政府须在作出失效宣告后及生效前,于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作出安排,使失效证明书的持有人能够接受注册医生的临牀评估。条例亦加入条款,局长可按其认为适当的条款,发出过渡证明书,并于任何时间撤销过渡证明书。

政府发言人表明,有责任堵塞相关漏洞,以提供清晰法律基础,防止未必符合豁免原意的人士继续使用相关豁免证明书,并保障未完成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士,减低他们进入高风险场所时所承受的风险,同时避免为公营医疗系统带来不必要负担。另外,《修订规例》亦把第599L章的有效期延长六个月至明年六月三十日午夜。

郭卓坚批评政府的做法「输打赢要,无赖至极」。他说,本港落实《香港国安法》及完善选举制度后,社会的声音变得一面倒,政府罔顾人权法及《基本法》。他说,一旦政府刊宪赋权废除「免针纸」,他会在本周四就此提出司法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