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2023-11-10 11:33:39

【港青在加国295】爆水管

【专栏】我的朋友因为家中爆水管借住我家,我才知道原来这里住镇屋在维修保养上有那么多注意事项。

我的朋友住在同栋分层镇屋,每户设有独立门口出入,与他同栋的邻居住在一楼和二楼,而他则住在地下和地库。事缘同栋邻居忘了开暖气,使水管在寒冷天气下因低温而受压,继而爆裂漏水。那严重的程度令他家中的玄关位化身「水帘洞」,瀑布般的水一直沿着楼梯流到地库。待消防员到场后,地库的水已快要浸没床褥,电脑、电视等电子器材全都报销。

数天以后,他约了保险公司的索赔专员回到现场记录损毁情况及点算损失时,地板已完全发胀,玄关和地库部分天花也塌了下来,场面怵目惊心。

由于该单位在交付前也曾出现天花倒塌的问题,令原买家「挞订」,所以现在业权仍归发展商所有,换言之发展商在这件事中同时是业主的角色,而其他持分者还有忘了开暖气的邻居、物业管理公司,最终赔偿方法则要视乎责任归谁才可以真正确定。

我的朋友有其他室友,联名购买了同一份保险,但由不同索贴专员跟进他们的个案,每位专员的处理手法也有所不同,例如其中一个表示可以赔偿每日数十元加币的伙食费,但若要索偿住宿费,暂住地方则不可以有厨房,而且有保底费,尾数才由保险公司赔偿,所以与其住酒店,反而住便宜一点还更划算。

据说发展商表示下个月一号便可以完成维修,且看看加拿大的工程速度是否如此高效,不过还敢不敢住进去便是另一回事了。

文:叶珮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