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2023-11-11 11:35:02

【港青在加国190】器官捐赠

【专栏】近日终于开始申请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权,东翻翻西翻翻的把所需文件都找出来,途中竟然翻出许多「待办事项」出来。

平常工作繁忙,拆了的信,有用或需要留起的话,便会放在书架的一角落,总想着有空的时候,才慢慢分类放进不同的文件夹内,但放着放着,这一年都没有拿出来好好整理。

其中一封信,便是随着OHIP医疗卡一并寄过来的器官捐赠同意书。

在香港,若你想进行器官捐赠,往往都要主动到他们的网页进行登记,平日在医院、诊所,都甚少见到这类的小册子或申请表。当年十八岁前夕,在学校一个讲座内得悉有香港器官捐赠系统的资讯,以及香港大学大体老师的计划,才得悉原来人死后,除了麻烦家人劳神伤财地讨个骨灰位,还有甚他选择,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帮助别人,于是一满十八岁,我便自行在网上登记。

谁料父亲一知晓,便勃然大怒,觉得不吉利之余,也认为中国人传统还是尸首完整的入土为安才好。可是说是尸首完整,其实只不过完整地烧成灰,牌位、扫墓等习俗好处在于慎终追远,怀念先人,是有情义的表现,可那形式又何必介意呢?

因此我明知道倘若我在加国有个三长两短,他大抵会坚持把我带回香港、带回家,决不同意捐出我的器官,所以我更要预先填了同意书,那他便不得不尊重我的意愿和权利了。

这样想来,加拿大推广器官捐赠的方法和成效比香港胜一筹,首先有关申请书随附于OHIP卡信件中,接触层面比香港广;二来,一旦签了同意书,不会因家属反对而导致同意书失效,更尊重死者的意愿。

文:叶珮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