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青-專欄
2022-10-12 13:17:54

【港青在加国154】过期零食

【专栏】早前提到笔者吃Costco爆谷吃上瘾,再加上室友收到香港寄来、塞满零食的包裹,我又按捺不住伸出魔掌,零食瘾被挑起就一发不可收拾,就连上班时都会吃,而且比起在家,在公司更嘴馋。为了满足零食欲,我索性不再带饭,饿了就吃零食,一边咀嚼一边敲键盘,手口并用。旁边的同事见状,也很乐意与我分享他的零食抽屉,给了我几盒他不爱吃的能量条。我不虞有诈,把它们照单全收,在我快吃光的时候,我快要被我眼前所见吓晕⋯⋯

正当我打算扔掉吃完的空盒,忽然睄到包装盒上的日期写着「2020」。我的心跳开始加速,定睛一看,这可不是制造日期,而是保质期!原来我一直吃得津津有味的能量条,足足过期了两年有多!无论是「Best before」还是「Use by」都应该不能放进口吧?可是,我的身体又没有甚么不良反应,味道也没有甚么异常,我开始犹豫应不应该把余下未吃的都扔掉。

我很快把这个念头抛诸脑后,应否扔掉之后再说,当务之急是要提醒同事。我拿着其中一根问同事知不知道这些零食都已经过期两年了,他很淡定地回答说不知道,补充一句:「过期又如何?」然后在我面前吃下这根能量条。我顿时哑口无言,加拿大人都是这样的吗?我打开他的零食柜一看,过期的饼干;过期的薯片;过期的提子干,统统都是过期的!吃这些过期零食到底有没有问题?我想起在网上看过一些环保社群会把过期食物送人或交换,再看看同事壮硕的身躯,我安慰自己说应该是没问题的吧,反正都吃了这么多了。

同事跟我解释,只要外表味道都没有变化就会吃,不在乎有没有过期。包装上的日期只是设计的一部分吗?我开始怀疑,在加拿大有甚么过期食物是不能吃的?假如何志武会这么想,就不用强迫自己在5月1日前吃掉30罐凤梨罐头了。

前几天,另一个同事带了几包薯片回来,我下意识地望向包装,3个月,小儿科。

文:二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