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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8 09:48:41

全国政协12届4次会议下月3日召开

政协第12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全国政协12届4次会议于3月3日在北京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12届3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13个5年规划纲要草案,讨论慈善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