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娛樂
2022-10-04 06:10:43

鸡排妹公审整形诊所兼为苦主发声 被提告加重诽谤结果出炉

29岁鸡排妹(郑家纯)入行十年,因为生得靓,细细粒又好身材,加上敢言而大受欢迎,IG94万而FB又有近90 Followers,一个PO随意都有几千Like,上载性感相Like数更劲。近日推出十周年纪念写真集,因为印刷延迟要PO靓相谢罪。

谢罪图,即刻唔嬲啦。

身形好靓。

你有无预购呀?

首度露点。

呢啲衫真系好虾人着。

隔咁远望都Feel到佢个PAT PAT有几结实。

日前,鸡排妹突然自爆「美腿进化史」,公开由2014至今年的腿型变化。自称实际身高得153CM,高中时较目前胖10KG,当时大约56KG,「大腿缝是一定没有的,连膝盖四周都很有肉。」所以鸡排妹自爆为咗靓,十年来腿部抽脂三次,抽脂都搞唔掂就要靠消脂针,佢嘅膝盖骨头的左右边及脚踝就要靠消脂针,而小腿肌肉就打肉毒杆菌,坦言「这几年来入针几百次,才有现在的腿,最右边那张是昨天拍的,和最左那张的大腿围差4吋。」

自揭「美腿进化史」,由左至右年份:2014201720192022

同场加映腹部进化史。佢话只要用意志力 饮控+运动+挨针几个月, 就能达成平坦无赘肉的肚子。

之前鸡排妹在FB 透露20123月刚出道不久,就揾高雄元和雅医美诊所整形大腿,双方签代言合约,8年后鸡排妹认为诊所持续使用她的肖像已侵权,向台北地院提告诊所求赔偿150万元台币(37万港币),又在FB贴文,「我的大腿做过两次抽脂手术,因为18岁时在元和雅做坏了,导致得再找信任的医美做第二次补救。」

PO开名闹整形诊所。

随后她又在FB公开转贴网友传给她的讯息,指也有网友被诊所医生整坏,鸡排妹将讯息公开,并加注评语「被整坏的苦主之一」。诊所认为鸡排妹有加重诽谤之嫌,先发声明表示2012年鸡排妹在进行抽脂手术后,曾在写真集上刊登「感谢元和雅,好喜欢现在的自己啊」,显见鸡排妹对元和雅诊所的抽脂手术非常满意,8年后却贴文说做坏了,除与事实不符外,也蓄意伤害主治医师形象的行为。诊所也认为鸡排妹利用自己公众人物身分,假为消费者发声,已超过合理评论原则范畴,提告加重诽谤。


鸡排妹被告后表示,「我身为一个公众人物,拥有话语权,不仅是为了私人还必须用来帮助市民发声,我确实收到不少高雄元和雅诊所术后的照片,以及病患与员工的对话记录,以及不提告协议书,这些当事人都是20几岁的年轻人,不知道主张自己权利,我才要帮她们发声。」


最后高雄地检署侦查认为,鸡排妹说她「整坏了」部分,整形结果是否美好满意建基于个人主观想法,鸡排妹依个人主观价值判断的意见评论,无所谓真实与否可言,主观感受本来就见仁见智,即使诊所唔钟意,但仍属对可受公评之事善意发表言论,不构成诽谤。


最新关于「苦主」部分,检察官认为鸡排妹是运用公众人物的身份为他人发声,希望助人争取权利;且元和雅是具有相当规模和知名度的医美诊所,对于整形技术及客户隐私等议题,应属可受公评之事,认为鸡排妹虽使用负面言语,所述内容影响诊所名誉,但这是鸡排妹以个人经验为基础的发言,并非以诋毁或减损诊所人格、信用为唯一目的,尚未逾越合理评论的范畴,认为鸡排妹没有真实恶意,将她不起诉。
诊所不服,声请再议,高雄高分检审酌卷内相关事证后,认为并无侦查未完备情事,审核后驳回再议。最后诊所发声明表示,本案为言论自由的滥用,对于检方的处分不符合被害者的感受以及国民的法律感情,深感遗憾,将寻求后续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