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2023-06-01 02:04:32

26岁男子利诱两名12岁女童卖淫赚取佣金 判处入狱22个月

26岁油站男收银员去年初利诱两名12岁女童卖淫,从中赚取佣金,卧底女警员最终揭发事件。他早前承认3项企图促使他人成为娼妓罪,他被捕后在警诫下承认「我今日约啲囡出嚟,想介绍佢哋做鸡,我就可以赚佣」。区域法院暂委法官李志豪今判被告入狱22个月,并指年幼女童心智未成熟,易受骗或被利用,幸好单独犯案的被告未成功已被捕,女事主才没有因本案而有重大心理创伤。

26岁被告沈天韦报称为油站职员,他早前承认于2022年3月17日,在香港企图促致女童X及女童Y成为娼妓;以及承认于同年3月22日,在香港企图促致警务人员24646成为娼妓。

李官判刑时指,心理医生和背景报告对被告的评价一般,心理医生认为被告被未发育的女童吸引,重犯机会高,被告亦拒绝治疗。李官认为被告如想改过,理应寻求专业协助,以免重蹈覆撤。李官表示本案加刑因素为被告以12至13岁女童为目标,并以年轻人常用的社交平台寻找目标,而年幼女童心智未成熟,易受骗或被利用,幸好被告未成功已被捕,案件亦不涉及威吓或威迫,才没有对女童造成不能逆转或不可磨灭的创伤。

案情指,被告先后向三名女事主问她们是否大胸或处女,被告向女童称如她们在安排的地方与男人性交,或介绍其他女童援交,便可赚到很多钱,若提供「3P」服务则可赚更多,价钱其视乎女童的服务范围而订,被告会抽取所赚金额的两成或三成作佣金。被告又声称如女童第一次性交,可赚取3000元至5000元。

女警员奉派乔装12岁女子调查本案,并在WhatsApp主动与被告交谈,被告诱导女警员与男子到酒店性交或介绍女童给他,以提供性服务和进行性交易的方式「揾快钱」。被告与女警相约见面时,向女警称如她是处女并向客人献上第一次,可为她争取$4500报酬,他亦会破例只抽佣$200至300,行动曝光后警方拘捕被告。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