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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8 06:53:18

康城凿穿墙|屋宇署:事前未接举报 正联络物管调查 如违例会适当执法

将军澳日出康城首都,有单位装修期间疑被凿穿主力墙。屋宇署回复《星岛头条》查询时表示,署方之前并没有收到相关举报,现正联络日出康城物业管理处,以确定涉事单位地址及调查事件是否属实。署方强调会继续跟进。如发现有任何违反《建筑物条例》的情况,该署会采取适当执法行动。

署方指出,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任何涉及私人楼宇的建筑工程(包括加建及改建),除非符合《建筑物条例》第41(3)条有关豁免审批工程的规定,或属于可透过「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而进行的小型工程,有关人士应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委任认可人士向屋宇署呈交图则,图则获批准及得到同意展开工程后,方可进行有关工程;而涉及拆除部份主力墙的工程,并非豁免审批工程,亦非小型工程。该类涉及主力墙又未经屋宇署批准的工程会被视作违例建筑工程。

怀疑曾被改动的墙壁,被设计师打通造门,有网民指是主力墙。网上片段

 

片段称,有关改动是为了满足业主可以「三边落床」要求。网上片段

 

网上流传装修期间单位图片,其中后方位置怀疑为曾被改动的主力墙。网上图片

 

上方为改动前图则,下方为改动后图则,黄圈为改动位置。网上片段

 

片段最后指,整个装修最后花了约78万元。网上片段

 

根据《建筑物条例》,未经批准而进行建筑工程属严重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及罚款港币 $400,000。如果有关工程进行的方式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受伤或任何财产损毁的危险,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判监禁3年及罚款$1,000,000元。

署方强调,如建筑工程在没有取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该署亦可根据《建筑物条例》向业主发出法定命令,飭令业主清拆有关僭建物或纠正违规情况。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该署发出的清拆令,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0,000元及监禁1年,及可就罪行持续的每1天,另处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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