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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00:44:24

房东滥收㓥房租户水费 法庭判罚款2500元

一名房东因向其㓥房租户滥收水费,违反《水务设施规例》(《规例》)第47条,今日(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处罚款2,500元。
   
2022年5月,水务署接获投诉,指有人向新界葵涌大陇街一㓥房租户滥收水费。署方经调查及搜集证据后,向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提出检控。
   
经修订的《规例》第47条规定,供水账户的注册用户(通常为业主或房东)只可向其处所的占用人(通常为租户)收回缴交给水务署的水费。若注册用户向占用人收取的费用超过此金额,即属违法,最高可处罚款10,000元。
   
水务署发言人表示,政府以跨部门及多管齐下的方式,致力打击有关违法行为,除加强跨部门联合巡查和优化独立水表申请外,亦加强宣传教育,以增加向㓥房租户滥收水费的阻吓力。

发言人指出,水务署为协助业主在分间单位安装独立水表,已推出计画并简化程序。除业主可申请为其㓥房安装独立水表外,㓥房租户亦可直接向水务署提出有关要求。水务署接获要求后会主动联络业主跟进,并按需要提供技术支援。
   
市民如怀疑有滥收水费的情况,可向水务署举报。水务署新增WhatsApp专线5665 5517,处理滥收㓥房租户水费和为㓥房安装独立水表的事宜。此外,市民亦可致电水务署客户咨询热线2824 5000举报滥收㓥房租户水费,接通并选择语言后,再按「7」字,便可直接向职员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