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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7 19:24:20

涉尖沙嘴警署外暴动 7被告判监36月至45月

尖沙嘴警署外的弥敦道一带于2019年8月11日有大批示威者集结,向警署投掷汽油弹,令一名在警署内的警员下肢烧伤。7人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林伟权法官今在区域法院判处暴动罪成的7名被告监禁36个月至45个月,另一名暴动罪脱的被告,因管有两支镭射笔被判监11个月。

被告相片:

被告陈振华。资料图片

 

被告林祖童。资料图片

 

被告吴柏熹。资料图片

 

被告谭炜诚。资料图片

 

被告杨梓信。资料图片

 

 

6名被告马孝文(27岁,社工)、吴柏熹(24岁,学生)、谭炜诚(26岁,马会职员)、杨梓信(25岁,无业)、陈振华(32岁,地盘技工)、陈嘉(35岁,电脑技术员),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成;第七被告陈嘉另因管有以水和芥末混合而成的喷剂,被裁定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 ;被告林祖童(24岁,兼职员工)则被裁定暴动罪脱,但因管有两支镭射笔,被裁定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另外一名同案被告郑智健(25岁,冷气技工)早在审讯前承认暴动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两罪。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