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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8 09:11:53

高院复核刑期 4名非法赛车司机改判监禁8个月 头车时速199公里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昨日(12月8日)就4名私家车男司机,年龄介乎24至40岁,所干犯的「非法赛车」及「危险驾驶」两项罪行进行刑期复核后,各人改被判监禁8个月。在扣减各人早前就被控「非法赛车」、「危险驾驶」、「超速」、「驾驶时无第三者保险」等合共24宗交通罪行的认罪及已完成200至240小时社会服务令等因素后,该4名男司机被判即时入狱2个月。

警方欢迎上诉法庭的判刑,认为判刑恰当、合理及具阻吓作用,同时向公众发出清晰讯息,非法赛车及危险驾驶均属严重罪行,驾驶人士切勿参与非法赛车,以身试法。

案情显示,新界南总区交通部人员于2020年8月30日凌晨在荃湾路进行反超速行动期间,发现四辆私家车正高速行驶,其中领头私家车被侦速雷射枪测出以时速199公里行驶。人员其后截停该四辆私家车,经初步调查,拘捕4名私家车男司机,涉嫌「危险驾驶」、「超速」、「驾驶时无第三者保险」等。

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四辆私家车由沙田马场出发,以高速沿大埔道、呈祥道进入东九龙,经观塘绕道、东区海底隧道进入港岛区,之后继续沿告士打道、马己仙峡道、山顶道、浅水湾道、赤柱峡道、司徒拔道等路窄弯多的山路高速行驶。该四辆私家车其后经东区海底隧道返回东九龙,经观塘绕道、呈祥道、葵涌道返回新界南,最后在荃湾路被截停。该四辆私家车全程于新界、九龙及港岛多条主要干道及山路高速行驶,总行车距离接近101公里,历时接近1.5小时,其间多次横越双白线、逆线行驶、违反路面标记、超速,违反多条交通规例,并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险。

涉案车辆被拖走。

 

警方重申,非法赛车及危险驾驶均属严重罪行。警方严厉谴责涉案司机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除了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漠视人身安全,更往往是引致严重交通意外的真正原因。警方必定严正执法,绝不姑息,继续严全力打击非法赛车活动,保障市民生命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