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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6 02:22:18

中间道找换店千万元劫案5男认罪 判监6年8个月至8年不等

多名南亚及本地男子2018年中于尖沙嘴行劫伤人,以玻璃樽施袭,劫去找换店客人兑换的1000万港元,失款至今未被起回。其中5名本地男子承认一项抢劫罪,法官金贝理今午在高等法院指案中众人分别负责施袭、接赃、把风和洗钱,计划周详并准确执行,判处监禁6年8个月到8年不等。 

其中一名疑犯被押返现场重组经过。资料图片

 

其中一名疑犯被押返现场重组经过。资料图片

 

警方封锁案发现场调查。资料图片

 

警方封锁案发现场调查。资料图片

 

尖沙嘴中间道找换店千万元劫案遇袭受伤职员送院治理。资料图片

 

警方封锁案发现场调查。资料图片

 

法官判刑指案发时案中众人分别负责施袭、接赃、把风和洗钱,计划周详并准确执行,施行武力以达致目的,5人各以10年监禁为量刑起点。法官续指18岁被告郑耀旻和31岁被告徐镇远刻意与人保持距离,毋需亲自下手犯案,纵非主谋亦迹近元凶,郑耀旻收到徐镇远30万款项,保留了其中10万,指示曾瀚衡劫款驾车,自己再到内地洗黑钱;徐镇远由郑耀旻招揽,负责观察和协助洗黑钱。

法官另指30岁被告曾瀚衡案底累累,曾涉及三合会活动、刑毁、性侵等,案发前不足一月获释,受郑耀旻招揽,负责准备假车牌,在车上接赃驾车逃去,再到内地洗黑钱,获酬20万;18岁被告邓子聪由曾瀚衡招揽,案发时在近候命,知悉郑耀旻徐镇远计划,按指示上前劫去行李箱,期间曾踢向受伤事主,最终获得2至3万报酬;18岁被告黄炜峰干犯劫案获释不久后干犯本案,自称曾「踩线」3次,案发时负责把风示警,被同案被告NABEEL招揽,事后获50万报酬。法官基于获报酬犯案、招揽同谋、出狱后重犯及赃款不翼而飞等每因素加刑半年到1年,扣除认罪折扣后,判处众人监禁6年8个月到8年不等。

被告邓子聪、黄炜峰、曾瀚衡、郑耀旻、徐镇远,承认于2018年8月8日,在中间道远东大厦外抢劫两名事主的1000万港元现金。同案巴裔男子ASIF AHFAQ MEHMOOD(又名文雅法)及NABEEL,以及本地男子郭政乐受审后抢劫罪脱,普通袭击罪成,连同承认抢劫罪的王梓健,同被判囚12个月。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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