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2022-11-27 19:22:21

818维园流水式集会案|黎智英等7人不服定罪和刑罚上诉 官料审3日

2019年8月18日维园流水式集会案,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前立法会法律界功能组别议员吴霭仪等7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被判囚8至18个月不等,其中3人李柱铭、何俊仁、吴霭仪获处缓刑。7人不服定罪和刑罚提出上诉,案件今日(28日)于高等法院上诉庭由副庭长麦机智、上诉庭法官潘敏琦及彭宝琴席前处理,审讯预计需时3日。

李柱铭。梁誉东摄

 

黎智英。 资料图片

 

上诉人为依次为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李柱铭。黎智英和李卓人各判囚12个月,即时监禁;吴霭仪判囚12个月,缓刑24个月;梁国雄判囚18个月,即时监禁;何俊仁判囚12个月,缓刑24个月;李柱铭判囚11个月,缓刑24个月;何秀兰判囚8个月,即时监禁,已刑满出狱。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