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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00:10:48

4人涉管理卖淫场所 辩方质疑警理应观察四周知有否其他顾客

警务处前国安处处长蔡展鹏去年3月怀疑光顾无牌按摩店,该处被揭发经营色情场所,涉案3女1男被控管理卖淫场所等6罪,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续审。辩方盘问上门拘捕被告的警员指,凭他在警队服务的年资,他在现场执勤时理应会观察四周环境,问他是否看到其他顾客。警员表示不清楚,且他从无进入7号房。

第3次放蛇行动后上门拘捕被告的警员黄近冬供称,当日约下午1时58分,他与同袍在涉案大楼外截停被告李亦晴及元秋香,并跟2人上按摩院。随后有警员向黄指出2人在本案的角色及替李亦晴搜身,李首先被捕,警诫下从其黑色斜孭袋中检取黑色IPhone。黄随后入5号房,得知同袍21125已检取另一部玫瑰金色iPhone,不过元秋香并无说出该电话的密码,黄追问下李亦晴主动回答。

黄表示他开启了黑色电话的飞行模式,当时电话尚未解锁,不过iPhone毋需待解锁才能作出此操作。黄又指,他接触玫瑰金电话时它已开启了飞行模式。王在盘问下称房间内除警员外亦有Anna、Julia、Coco和LV,辩方资深大律师李颂然问到,黄实际上并无特意向2名被告索取密码,而是问在场所有人。他否认说法。辩方质疑如果黄得知元秋香与玫瑰金电话有关,毋需向李取密码。黄回应因为行动训示提到二人疑为处所管理人,他承认行动前已对她们起疑,惟否认已知悉电话放在哪里,以及检取后有查看电话内容。

被告依次为36岁女按摩师李亦晴、34岁无业越南籍女子元秋香、35岁女按摩师张明芳及61岁无业男胡炳雄。案发日期为2020年10月28日、11月5日及2021年3月19日。各被告分别被控经营香港湾仔庄士敦道胜意大楼某室作卖淫场所的处所以及管理没有有效经营牌照的按摩院VIET SPA。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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