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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4 07:21:30

监管局提醒市民留意其聘用物管公司有否领牌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今日起在电视及电台播放宣传短片声带,提醒市民为其物业提供服务的物管公司必须于明年8月1日起按法例持有有效牌照才可继续于发牌制度过渡期后无间断提供服务。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留意到已有业主组织于进行招标采购物管服务时,加入投标者必须持有由监管局发出的物管公司牌照作为先决或优先考虑聘用的条件,特别是服务期会跨越过渡期的物管合约,以确保过渡期后可按法例持有牌照提供服务。情况反映社会各界已逐渐意识到发牌制度的重要性,业界朝专业化优质化迈进。

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至今,监管局已发出超过7600个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目前已有270多间物管公司递交申请,当中88间已成功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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